在国内实际操作中,二级代理人可以从一级代理人处分领空白运单并在开单后返给一级代理,一级代理人之间也有拆借运单的行为。由于不做销售业务,因而在出港货物的地面服务与处理上处于中性立场,因此这类只开展GHA业务的货站也被称之为中性货站。目前货站与外航、国际航站、海关之间通常使用SITA报文链路发送报文,国内则使用空管局的AFTN报文链路为主。
国内中等货量规模的机场货站,其中一部分,也是大多数正在向中性货站过渡,其GSA角色逐渐减弱,销售功能趋同于社会代理人。卡车航班是与地面运输承运人签署外包协议,进行货物陆空联运的运输形式。卡车航班是作为航空运输的延伸服务来运作的。报文:航空货运流程中,不同角色之间,根据航协等机构制定的报文规范,互相发送报文通报航班和货物信息的一种沟通形式。
电子商务在航空运输领域的应用集中在电子客票,电子客票是航空运输电子合同的表现。电子合同是一种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书面合同,承诺人通过数据信息形式发送要约,采用到达生效主义,承诺一经到达要约人处合同当即成立,并经承诺人确认生效。但是电子客票在中国现行航空法律框架下不是“客票”,其订立程序也和现行法律规定有冲突,有待通过已经颁布的,于2010年7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解决。按照我国《人民的解释》“新法优于老法”的观点,我们相信有了法律的保障,我国在航空领域的电子商务会发展得更好。